長安醫事檢驗所 檢驗專頁・猛健樂檢驗
江柏毅醫檢師在長安醫事檢驗所櫃台親自為受檢者抽血
醫檢師親自採檢,報告親自解說

新北樹林・鄰近板橋與新莊

猛健樂檢驗|
減重針施打前後,先把數字驗清楚

猛健樂(減重針)施打前要先知道肝、胰臟、甲狀腺、血糖和腎功能的狀況,施打期間也要定期追蹤。一次抽血完成,報告可以直接帶回給開藥的醫師看。

  • 基本組合 NT$800
  • 完整組合 NT$1,800
  • 基本組合免空腹
  • 報告可帶給醫師

不確定選哪一組?LINE 告訴我們醫師交代要驗的項目,我們幫你對照。

WHO & WHY

為什麼打減重針前後要抽血?

這些項目對應的是藥品仿單上提醒要注意的器官。施打前先留一組基準數字,之後追蹤才看得出變化。

醫檢師的說明

減重針會讓食慾下降、腸胃變慢,少數人會有噁心、嘔吐、腹瀉。藥品仿單也提醒要留意胰臟炎、膽囊問題、腎功能和甲狀腺。

施打前抽一次血,知道自己原本的數字;施打期間依醫師指示複檢,有變化才看得出來。

每一項在看什麼

胰臟:澱粉酶、脂肪酶

仿單提醒要注意胰臟炎。澱粉酶(Amylase)在基本組合;脂肪酶(Lipase)對胰臟更專一,在完整組合。

肝功能:AST、ALT

了解肝臟原本的狀況;體重快速下降時也可能影響肝膽。

甲狀腺:TSH

甲狀腺功能會影響代謝與體重,施打前先確認有沒有亢進或低下。

血糖:HbA1c

糖化血色素反映最近 2~3 個月的平均血糖,看有沒有糖尿病或前期。

腎功能:肌酸酐、eGFR

噁心、嘔吐、腹瀉造成脫水時可能影響腎臟,施打前先知道原本的腎功能。

代謝:血脂、尿酸、空腹血糖

完整組合多看血脂肪 4 項、尿酸與空腹血糖,減重前後的變化看得更完整。

PLANS & PRICING

兩種組合:基本與完整

價格為本所現行自費價目。醫師有指定項目的話,把單子拍給我們,我們照醫師的項目幫你安排。

完整組合

一次看完整代謝狀況

  • 靜脈抽血
  • 需空腹 8 小時

適合:想同時了解血脂、尿酸、血糖,或醫師要求驗胰臟脂肪酶的人。單項合計 NT$2,450

  • 含基本組合所有項目
  • Lipase 脂肪酶(胰臟)
  • Glucose AC 空腹血糖
  • 血脂肪 4 項:總膽固醇、三酸甘油脂、HDL、LDL
  • Uric Acid 尿酸
方案價
NT$1,800

預約此方案

施打期間有劇烈腹痛、持續嘔吐?請先回診或就醫,不要等抽血報告。抽血檢驗是追蹤用,不能取代醫師的診斷。

HOW IT WORKS

從預約到看懂報告,四個步驟

  1. 預約

    LINE 告訴我們要驗哪一組,或把醫師開的檢驗單拍給我們,我們提醒要不要空腹。

  2. 前一天準備

    基本組合不用空腹;完整組合前一晚 10 點後只喝白開水(空腹 8 小時)。

  3. 抽血

    一次抽血完成所有項目,幾分鐘就好。

  4. 報告與解說

    數值會標出位置;驗過兩次以上會畫歷次比較,看得出施打前後的變化。報告可以帶給開藥的醫師看。

FAQ

來之前,你可能想先知道

需要空腹嗎?

基本組合不用空腹。完整組合含空腹血糖與三酸甘油脂,需要空腹 8 小時(白開水可以喝)。

多久要驗一次?

施打前驗一次當基準;之後多久複檢請依開藥醫師的指示。我們會保留歷次報告,方便比較。

你們可以開猛健樂嗎?

不行。本所是醫事檢驗所,只做檢驗,不開藥、不施打。用藥請找醫師評估。

數值有紅字怎麼辦?

請帶報告回診,讓醫師決定要不要調整劑量或停藥,不要自己停藥或改劑量。報告上的數字醫檢師也可以先幫你說明。

TRUST & COMPLIANCE

誰寫的、誰審的、誰負責

機構合法資訊

  • 機構名稱:長安醫事檢驗所(附設 X 光檢查室)
  • 醫事機構代碼:9431070039
  • 地址:238 新北市樹林區育英里中山路一段 176 號
  • (鄰近板橋、新莊,樹林火車站步行可達)
  • 電話:(02) 2682-8209/(02) 2683-7800
  • LINE:線上諮詢與預約
  • 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09:00–20:00、週六 09:00–14:00、週日固定公休

撰文與審核者

  • 江柏毅 醫事檢驗師
  • 10 年醫院臨床檢驗經驗(新竹馬偕紀念醫院、羅東博愛醫院)
  •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分子醫學與生物工程研究所 碩士
  • 教育部部定講師
  • 考試院醫事檢驗師考試及格(檢字第 021371 號)

隱私與保密承諾

  • 採檢專室專用,候檢與採檢空間分區進行
  • 報告僅本人可查詢、領取與保存
  • 不與保險公司或第三方機構交換、比對或共享檢驗資訊
  • 所有檢驗資料僅限本所醫事人員於醫療用途內部使用,並簽訂保密協定

法令遵循宣告: 本所為依《醫事檢驗師法》設立之醫事檢驗機構,檢驗業務由合格醫事檢驗師執行,並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蒐集、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。本頁所載之檢驗項目、費用與流程說明,均以本所現行作業為準。

本頁內容為衛生教育與服務說明,不構成診斷或醫療建議。本所不開立、不販售任何藥品;減重針是否適合、劑量與停藥,請由醫師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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